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终于明确提高个税起征点,首次提到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实际上向实行综合所得税制跨出重要的一步。那么,个税起征点会上调多少?
今天,有媒体报道,“市场普遍预期本轮个税起征点将提高到5000元”。可请问,这家媒体的“市场普遍预期”是怎么来的?经过详尽调查了吗?这有点武断吧。我觉得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太低了。7年都没有调整了,7年前的3500元,如今怎么也得翻倍到7000元。
福耀玻璃创始人曹德旺先生表示,按通货膨胀的比例算,现在个税起征点应该是3万,而不是3500元。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女士则更加直接地表示,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今年,全国工商联的提案建议将个税起征点调至7000元。其实,早在2015年,董明珠就曾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个税起征点能提到多少,得参考过去个税调整的历史,从这里能看出调整的节奏和幅度:
1980年9月颁布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为800元。
2005年10月,提高到1600元。
2007年12月,提高到2000元。
2011年6月,提高到3500元。
第一次调整,调整幅度为原有基数的2倍;第二次调整幅度为原有基数的1.25倍;第三次调整幅度为原有基数的1.75倍。
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调整起征点必须进入立法程序,需要科学论证也会根据征求意见适当调整。但根据以往经验,可以确定的是: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将减少不少。
比如2005年个税调整后,当年征税人群减少到26%。2011年个税起征点提高1500元后,纳税人群降低到7.7%,纳税人从9000多万人减少至300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