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事业单位可以收回之前所发奖金么?

发布时间:2023-08-18 17:51:00 来源:网络投稿
小雷认识的一个领导,前几年一次性退了好几万元!
这个领导,前几年担任本市某个片区的拆迁办副主任,后面又调去了另一个片区继续搞拆迁,可以说一直奋战在拆迁一线。
拆迁这个工作不好做,各种的矛盾纠纷,还有一些钉子户,经常需要等拆迁户下班后去他们家里做工作。为了让拆迁干部更有积极性,之前本地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做拆迁工作是可以根据成绩发放奖励的,所以这几年的拆迁工作做下来,这个领导也领了好几万元。
但是,后面省里下来巡察的时候,说拆迁发放的这部分奖励不符合规定,要求必须收回。作为一个在体制内已经有了一官半职的领导,总不能为了这几万元背个处分,只能乖乖地把钱给退了。
结果就是拆迁的活辛辛苦苦做了,但是奖励一分钱钱也没有拿到,认识的人都说这个领导太冤了。
但是体制内就是这样,不符合规定的钱就得退,除非是那些已经离职的编外人员,单位都没法联系上,那就没办法了。
而还有一些单位,领导明知违规,依然给单位所有人发放奖金补贴,这种钱就更得退了,而且相关领导还会受到党政纪的处分。
至于题主所说的医院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甚至还要收回之前发放的奖金,这种做法听起来医院方面是存在问题的,不过具体还要看订立的合同是怎样的。
如果医院确实存在违反合同的行为,那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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