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阅读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并使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渊 黄兴旺 车振明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