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其实我并不认为“爆仓是大股东最好的提现方法”,有来有往、和谐发展才是王道,而不是一定要把质押融出资金方搞成亏得体无完肤才能够赚钱。为什么?
一、股票质押并不是单方面的需要,大股东希望能够在不卖出股份的同时还能够融得资金进行投资使用,而质押融出资金方需要低价抵押的股份作为基础而中间赚取利率收益。那么,这本是一件十分合适的好事情,可为什么一定要让“爆仓”呢?爆仓以后大股东就不再持有相应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而失去了对于上市公司的控制,甚至引起上市公司管理恶化。虽然从账面上来看大股东已经把股份质押出去可以不用管公司企业的“死活”,但是这就是“一手”生意,在以后的再次发展中,不管是质押融出资金方面不喜欢甚至将其拉至黑名单,还是股民都不会再为其买账。因为什么?因为其既没有信用又没有能力!
二、“爆仓”的伤害是全方位的,不仅仅是一方。不管是机构、券商还是金融机构在质押融出资金时就已经将规则制定好,就算是股价进入到了“爆仓”价格,也不一定会第一时间选择卖出,而是会与上市公司被质押股份的股东进行协调,是增加质押股份还是其他的方式来推进。如果实在没有办法的前提下才会在二级市场选择卖出套现,进而减少损失。
那么爆仓后的股票并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大盘不好,两市股票质押都有风险,或者质押的比例比较低并不影响公司等其它方面,除非高质押比例股票才是雷区,爆仓后也影响到企业融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