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准备注销了,股东尚未缴足的出资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困困账坊认为】:股东认缴金额体现着享受财产权的多少,是否缴足资本只能反映公司的现金流,并不意味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有所缺失。所以当公司注销时,股东尚未缴足的出资只是你承担多少债务的依据。
公司注销的原因:
分为主观原因的经营不善,客观原因的行政处罚(营业执照吊销)。无论哪一种,都不能否定企业的民事活动,因此债权债务均受法律保护。
在企业成立之初,资本最初来源于投资(资产负债表右下方),随着经营管理的进行,资金的来源不仅仅限于股东,还包括银行长短期投资、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从而形成债务(资产负债表右上方),这些资金来源(资产负债表右方)最终汇聚成资金的占用(资产负债表左方),所以当企业注销时,也要依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最终归集到股东身上——依据认缴金额享受剩余资产,承担相应的义务。
随着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颁行,企业账户资本的到账时间扩展到20年,意味着有些公司注销时,都有可能没有注册资本,而法律并没有补足未缴足出资的规定,但却有以未缴足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也就是说你得以个人资产进行补偿,但最高值只为认缴额。
举例说明:一个注册资本50万的公司,实际到账20万,负债70万,那么未缴足的30万与多出注册资本的20万债务如何处理?
答:先以缴足的20万进行债务的抵偿,未缴足的30万以各自股东的认缴额利用个人财产进行追认,多出注册资本的20万债务可以不予考虑,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也是《公司法》抛弃个人色彩的同时对个人财产的保护。
公司注销时要经历的机构:
公司成立时,一般要经历工商局获取营业执照,公安机关的印章雕刻,银行对公账户设立,税务局的涉税登记......所以在注销时也要先通过税务机关的清税证明,银行的基本户消灭(可与清税同时进行),再进行工商局营业执照注销,同时登报予以公示。而在迁扯到税务局时,无论你的注册资本是否缴足,都要缴纳印花税(注册资本额*万分之5)。有些老板为了虚荣心把注册资本故意夸大,而当到注销时就有你们哭的时候了。
注销时要清理的会计科目:
无论是固定资产、存货、还是应付账款都不允许你有数字。因为税务局认为,当你公司清算时不可能将资产(固定资产、存货)不进行变现,哪怕贬值销售,老板也要用这些钱去偿还债务,去进行剩余财产分配。所以资产必须销售,同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而应付账款则是你“取巧”的一种经营行为,当应该支付的款项没有支付,你就需要对这笔应付账款做收入处理,同时把税款上缴国库。
小结:以上对会计科目的处理,其实就是一个将资产和负债转化为剩余权益的行为,也体现出公司在清算期间剩余财产分配的清偿顺序——税费要优先于债务。
综上所述:公司的清算过程,其实就是将公司债务、税务、劳资关系、资产进行清理的过程。而对于未缴足的资本,最终的归集方向就是权益,所以没有对必须缴足资本作出规定,但出于对债权人的保护,未缴足部分债务的承担,个人财产需以认缴额为限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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