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用媳妇的钱首付的
工作第三个年头是我人生的第一次首付,即购买第一套房子时,房价是15万多一点,首付是30%,金额不到5万,除了个人拿了几千元外,其他的款项都是媳妇拿的,且其工作比我时间长,收入也比我高。
付完首付后没钱了,装修也是简单装修,花了大几千元,发了工资后陆续支付的。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电器搬进房子半年多才陆续买齐。
两家父母都没拿钱,主要是那个时候也没钱,我们也没要,房子买完了,才通知的双方家里。没有媳妇的钱,只靠我自己买房子只能延后了,至少延后5年(考虑房价上涨因素)。
首付是媳妇出的,但房产证上却是我的名字
房产证下来后,大本上是我的名字,共有产权的小本是媳妇的名字。结婚的时候咱是穷小子,首付基本是媳妇拿的,没有媳妇的首付,不可能有房子。感觉挺不好意思的,也非常感谢媳妇!
后来,新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媳妇一人,媳妇让我登记我都没登记,感觉没有必要了。家里的存款,也是在媳妇名下,我个人发了工资后,无论5毛或一块,留下个人的零花钱后全部转到媳妇卡里。家里的理财也是如此,只是在媳妇名下,不过她懒得操作,都是我来处理。
当然,除零花钱外,我个人名下最多的可能就是住房公积金了吧,有个几大毛。
现在再买房子付不起首付了
现在没资格再买房子了,即使有资格,依现在动辄数万的房价,如果不卖现在的房子的话,也付不起首付了。如果可以再买,房产证还是媳妇的名字。对于现在很多人结婚时要求房产证加名,个人理解也很无奈。
对于我来讲,人家钱给你了,人也跟你了,一心一意对你了,你和人家好好过日子奔前程就行了,如果再有二心,个人都鄙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