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明确资金存管系统在功能、技术、业务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要求,协助解决当前可能存在的假存管,只存不管等行业问题。
资金存管作为网贷平台的重头戏,但一直以来,尚无可实际操作的流程规范,致使资金存管银行标准不一、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2月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战略研究部负责人、互联网金融标准研究院副院长肖翔在21世纪金融科技论坛上表示,近期将发布个体网络借贷合同要素标准、规范合同基础性要素,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肖翔介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规范和业务规范也已编制完成,这两项标准将明确资金存管系统在功能、技术、业务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要求,协助解决当前可能存在的假存管,只存不管等行业问题。
2015年12月起,“存管”成为了网贷平台拥抱监管的代名词。从资金托管到银行存管,随着时间演化,存管逐渐被投资者当做资金的保护伞。
今年2月23日,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通知》,提出委托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并强调银行作为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不过,银行存管系统用户体验较差,也是影响P2P平台接入意愿的主要因素之一。与此同时,部分存管、存而不管等问题也层出不穷。有专家建议,监管应加强银行资金存管在技术与流程方面的规范。
今年9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资金存管系统的账户、资金、交易等功能性要求以及安全性、可靠性、性能等要求。
肖翔表示,金融稳定理事会将金融科技界定为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在行政监管方面,应注重4点要求。一是强化准入管理和功能监管,要求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所有金融活动都要获取准入。二是加强一致性监管,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机构,只要从事类型的金融业务,应该适用基本一致的监管要求。三是实行穿透式监管,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连接起来,综合全环节信息判断业务性质,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四是非常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建立完善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