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们接触过不少投资者,似乎对互联网金融有所误解。
很多人都以为互联网金融就是P2P,或者就是区块链或者比特币。
但是从互联网金融的严格意义上讲,这两者根本不能算作互联网金融。
绝大多数P2P是将民间信贷经过包装,直接搬到网络平台。放高利贷从私有制产生之日就存在,但没有听说过金融业是以高利贷的出现才产生的。也就是说民间信贷比金融业产生的历史更早。而一个行业并必须要有规范的立法、有效的监管,P2P只是一个现象,如果说非要说成是一个行业的话,也只能说是从2017年下半年才开始形成。
区块链和比特币就更不能属于互联网金融业了,有人说是人工智能行业,有人说是IT行业,把它单独作为一个行业也未尝不可,只不过这个行业太不成熟,而且并未实现真正应用到金融领域的功能。
真正的互联网金融是丰富多彩的。
比较成熟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立,比如我们用的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等等,这才是改变我们消费习惯的科技金融产物。
还有小额贷款,与普惠金融结合的小额贷款,包括各类消费金融公司。
还有众筹产品。
还有个人信用评级产品。
等等,这些都属于互联网金融产品。
我们经常淘宝看到的退货险,也是属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
所以对于互联网能够金融的理解不能太过于片面,P2P死了就说互联网金融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