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这两天大家一定被发生在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案”刷屏了,原本平静的周末,被这样一则寒心的新闻打破,老编跟大家的心理一样不好受。老编不是法律专家,不好对这个案子做出什么样的评述,老编关注的是案件背后的民间借贷问题——野蛮生长,吃人不吐骨头的高利贷。
“辱母杀人案”的真凶——高利贷
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涉案人的母亲苏银霞因为工厂资金周转困难向某地产公司借款,前后累计借款135万元,约定月息10%,之后虽然陆续归还现金184万元,以及一套价值70万元的房屋,但是依然难以还清欠款。最终,苏银霞遭受到暴力催债……
案件发生始末如下图:
相信有经济常识的朋友肯定发现了,问题就在于月息10%,那么岂不是年息能够高达120%,那这个不就是赤裸裸的高利贷吗?借款人已经累计还款接近260万元却无法偿还本金只有135万元的借款,这个问题才是真正的根源,才是惨剧发生的原因啊。
那么高利贷到底是如何产生,如何摧毁正常人生活的?
高利贷是如何产生的?
根据著名的革命导师马克思在其《资本论》中的论述,高利贷资本并不是凭空产生的,高利贷的存在是随着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发展以及货币的出现而产生的。因为所有人手上的钱仅仅是抓在自己手中的话,是没有办法产生任何的收益的。于是就会有聪明人将手上的钱以收取利息为条件放贷出去,从而实现货币的保值增值。
马克思认为:高利贷资本具有着严重的剥削性特征,他以小生产者的存在为条件,它不仅剥夺小生产者生产的所有剩余产品,甚至于侵吞他们的生产资料,小生产者在没有任何财产可以出卖的时候,甚至卖儿卖女,卖身为奴来偿还债务,高利贷成为了封建时代平民破产的重要原因。像著名的红色样板戏《白毛女》中的黄世仁就是标准的一个高利贷放贷者,而杨白劳最后也是因为高利贷而被逼自杀。
高利贷具有下述几种特征:
一是利息率极高。从历史上来看,高利贷的利率往往并没有最高上限,一般年利率都在30%以上,最高的可达到200%-300%,像上述的案例中年利率就高达120%,这种极高的利息已经完全超出了还贷者的还款能力,从而导致了一系列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