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是非法集资,理财序认为是要看是否复合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简单的说,如果企业私下向一个人两人借钱,那么可能只是简单的民间借贷,如果企业向几十个上百个人借钱,可能就属于集资了,而你肯定不具备集资的资格,除非是经审批的企业债、短期债券等。
二、是否向不特定的对象募集资金。如果企业向股东或者有业务来往的客户或者当地比较有钱的人这样特定的对象借钱,那么还是借贷关系,而如果向不特定对象,也就是公众,说白了就是谁想来都行,那么就属于集资。
三、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集资的事实。如果企业以借款的形式实际用于企业经营,那么不算,如果以经营为借口借款,实际用于其他未公开的目的,那么就属于。
至于该怎么办,我不太想说,只能说银行向来是只会锦上添花不会雪中送炭的盈利机构,只救急不就穷,如果企业只是暂时经营困难缺少现金流,那么银行还愿意贷款,如果银行觉得企业未来还款能力有问题,存在较大风险,就不愿意贷款,银行都不愿意承担着风险,又有谁愿意承担这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