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的是,鲜血与生命仍然是中国企业家的信用精神。
刚浏览一下问题答案,大多认为不可难,不会出现公司资金链断了,老板宁愿借高利贷都不愿自己掏一分钱的现象,少部分从公司法股权等角度来分析问题。
中国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创业者,一般都是把自己创立的公司当成自己的儿子一般看待。公司的资金链断裂了,往往通过借高利贷来补,直到掏空自己的钱。
前几天都市快报登了个新闻,“有一个小伙子,债欠了很多债,爹妈卖掉三套房子给他还债,还欠600多万,还不掉了,爹妈俩人就上吊自杀了。" 08年金融危机时,温州企业家讲“现在温州企业家的生命是以小时算。”;我们也看到,有人二十年三十年后仍然能还债被誉为“诚信之士”等等,这些消息都让看到的网友泪奔。
同样,在百度上查“负债”“自杀”两个词条,能找到相关结果约150多万条结果。
这些负债的,有很多企业家、个体业主等,他们还是人们眼中“老赖”,到现在为止很多的企业家,有相当一部分因为市场经济的策略、当然也有失策与贪婪,导致跳楼自杀。但是我们想想,当这些人能用自己的生命与鲜血捍卫自己的信用精神,你还能够去指责他什么?他抛弃了妻儿老小、丢下为之拚搏的事业,用这种方式固然不可取的方式,把生命都搭上去了,当他们把死看得比失信容易,还能怎样去谴责他?
我国的经济发展少不了企业家等一大批精英,而把信用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这种精神恰恰是这些企业家精神。所以提问者的问题只能对应的是不拥有企业家精神的极少部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