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房贷,100万竟然要被银行收近3万元违约金,这是霸王条款吗?
据报道,从8月1日开始,在苏州的四大行贷款的客户,若在5年内提前还款,将被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金额×月利率×6,即提前还10万,违约金2940,提前还100万违约金29400元。提前还款还交违约金?这是不是银行的霸王条款?
借贷是一份合约,既然是合约就有违约条款,因此提前还贷属于客户单方面违约,所以有违约金也是合理的,因此谈不上是霸王条款。
但是为什么以前银行不提这个茬,现在开始想起来了呢?原因是银行最近日子难过,贷款投放不力,钱不好赚了,自然就想着办法捞钱了。之前银行大家信贷额度宽松,抢都着放房贷,谁敢提这个违约金的事?而现在形势变了,银行又开始牛了,自然就把这个违约金摆到桌面上了。
当然,客观地看,这个违约金有个前提是不超过五年,也有利于抑制炒房的行为。很多房贷都是炒房者在贷,一旦找到下家就还贷然后脱手,银行收违约金增加了这些炒房者的成本。
所以,对银行来说,既得了便宜赚了钱,又得了配合政府抑制炒房的名声,一举两得的事,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