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朋友在银行贷出来钱给银行职员工拿去当隐秘股东,贷款不良的责任该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从法律上来说,这里有两个事实:一个是借款人向银行贷款;一个是借款人把款项转借给银行职员。这两个事实不影响借款人向银行借款行为的有效性。因此即便没有出现不良,借款人也是无法逃避自己对银行的还款责任的。

当然,由于转借行为的存在,银行职员也涉嫌违规。银行职员有两处违规:一是如果银行职员在借款人获取借款的过程中提供了方便,那么涉嫌“向特定关系人”放款;而是银行职员是不允许经商或者投资企业股权,不管是挂名的还是隐名的。

因此,如果贷款出现不良,借款人依然要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归还银行贷款后,再向法院诉讼要求银行职员归还借款。一旦借款人提起诉讼,这个银行职员的事情就会暴露,轻则勒令辞职,重则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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