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看到相关报道。大致是某位老师去银行贷款,通过中间人找到银行办理,还找了四位老师做担保。结果中间人串通银行工作人员把贷款全部提走,而且出现逾期,这五位老师全部无辜上了征信黑名单。后来中间人承认此事,但银行对于涉事的工作人员只是内部处理,也不承认这五位老师的无辜。
从这起案例看,这家银行完全处于内控失控的状态。首先让保证人签空白合同,找其他人顶替贷款,这就属于违法发放贷款;其次对于此案轻描淡写,即不纠正错误,也不严肃处理涉案人员;最后是对于无辜承担担保责任的老师,推卸管理责任,仍然一副衙门做派。
近些年,很多信用社农商行不良贷款大幅增长,与其失控的内控体系有很大的关系。经常有“被贷款”“被担保”的案例见诸报端,这些都发生在信用社或者农商行。在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这些地方性小银行确实存在管理混乱,以人治代替体系,以人情代替管理的问题。很明显,这些银行在转型过程中,仍然保留了以前“朝南坐”的作风,把自己看作衙门,自以为是,把银监会和本行的规章制度放诸脑后。
像这个案例,涉案的老师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银行“违法放贷罪”。不能让这些蛀虫损害了老百姓的权益,还能在那里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