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陷套路贷还40多万后仍欠数十万,不堪重压跳楼,大家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1、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一定正确的吗?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古训,这个也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维护,以后谁还敢提供贷款服务?但是面对那些高利贷、套路贷这句话就得改一改了,所以这也是法院对民间借贷作出相关规定的原因。
欠债还钱自然不错,本金是要还的,还有一定的利息,而利息就是基准利率的4倍,目前是24%,在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债务人是要偿还利息的。但是对于超过36%的利率,法院是不会支持债权人的。这个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债务人和债权人双方的利益,做出的平衡区间。
债务人也有自己的权益,一定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2、套路贷是人体榨汁机
套路贷会榨干债务人身上的每一分钱,把人榨干后才肯罢休,以低息、无抵押的信用卡、放款方便为幌子招揽潜在的客户。
然后到实施阶段的时候,往往是借款人实际拿到的资金是远远小于贷款的资金的,但是到时候是需要全额还款的,而你实际拿到的本金是没有那么多的,这个也是砍头息的由来。这个时候签订的借贷协议是虚高的。
比如在本案中,借贷协议中是1万元的贷款总额,但是借款人实际到手的是7000元,然后是需要在1个星期后偿还全款,而扣除3000元的名义就是手续费/服务费的名义。但是实质上就是利息,实际借款的本金是7000元,而一个星期的利息就是3000元,如果需要展期一个星期,还需要3000元的手续费,换句话说,这个借贷模式中是借款7000元,一个星期后就要偿还10000万,利息是3000元,这个利息是有多高呢?
答案是:2228%
答案是:2228%
答案是:2228%
怎么来的?利息=156000=3000*52(1年52个星期);
那么利率就是:2228%=156000/7000
以上还只是按照你不违约的情况计算的,如果你再违约,产生的多余3000元的费用,那么你的利率也还会更高。在这种方式下,一个人是无法偿还的,利息就把人给榨干了。也正是这个原因,国家才打击套路贷和高利贷。
3、作为个人一定要理性消费,远离高利贷
陷入套路贷往往是从小金额开始的,是从非理性的消费开始的,到后面越陷越大,最后被债务吞噬,家人也不堪其扰。
控制自己的消费欲望,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制定消费支出,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
借钱之前一定算好利息了再做决定。
备注:笔者从事的工作和利率没有任何关系,但是看到这样的问题总是想来答一答,希望能有更多人看到,能明白其中的利弊,本来是一个美好的人生,但是一个小小的错误,却毁了一辈子,多不值得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