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中“共账”应为对公账户之意。从所述来看,营业收入不入对公账户,而是用员工银行卡,涉嫌逃税,是违法行为。(违法与犯法是一个含义)
第一,贷款公司的收费属于营业收入,按理应当进入对公账户并在财务报表反应。公司据此要缴纳所得税。营收没有入对公账,就是涉嫌逃税。
第二,用员工的银行卡收费,有洗钱的嫌疑。可能是此类收费不符合法律规定,贷款公司借用员工卡收费,涉嫌利用他人账户洗钱,这是第二宗违法。
第三,贷款公司可能本身就不是合法经营,因此无法使用对公账户。利用员工银行卡收钱,就是为了逃避市场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涉及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