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了12万元,“借期14天,超过未归还按每天1%收取”,那么这样的约定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这个好像不像是朋友借款,而更像是这两年是互联网金融市场上,盛行的714高利贷高炮平台的约定方式吧?!他们的罚息一般都是这样约定的,恨不得扒光借款人最后一件衣裳。
最近好像这种地下高炮平台又开始泛滥了,他们假借一些互联网工具,又开始偷偷在放款。大家如果发现千万不要去还款,千万不要被他们的条款和言语所吓倒。赶快去公安机关报案,都属于套路带范围,赶快让国家部门进行严厉打击。
先从法律上讲,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得不到任何的法律支持和保护的。在我国法律的保护范围内,年化利率24%之内是被保护的。这个是包括所有正常利息和所谓罚息或者各项费用总和计算的。打个比方,假如借款约定是年化24%的利率,那么假如违约,法院也不会支持24之外的任何罚息了,也就是说即使法院判决,罚息也只能为0。
自然人或者企业之间的真实约定可能是真实个人意思的表达,但是前提是不能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就如同私自签下生死状去擂台斗殴,如果有一方真的不治身亡,那另一方还是要背负法律责任乃至刑事处罚。
每天1%的罚息,也就是年化365%的罚息,这个罚息之高,在威尼斯商人中的那个高利贷商人都不敢提出啊。但是为什么放高利贷者明知不合法,还仍然把这种条款放在合同中呢?其实主要是在于心理震慑作用,让借款人感到害怕有压力必须按期还款。另外用此条款给未来催收做准备,用此条款来收取更高的收益。
如果能出现这种罚息条款,估计利率也不会低。一般这种短期的7天14天21天的借款,都会收取砍头费,这是他们牟利的主要方式。
借款人一点儿都不要怕,让对方去持借款合同到法院告去吧。法院最多判决,也就是在年化24%之内。另外大家要放心,放高利贷者在世界哪个国家都不受欢迎,都是被打击的对象。例如德国,假如借款利率高过限额,警察可以直接以黑恶势力抓捕。,放高利贷者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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