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定期失业金待遇如何申请的?附申领操作流程,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需要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
清远申请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吗?需要资格认证吗?
清远定期失业金待遇如何申请的?
申领入口:扫描下方二维码
操作流程如下:通过微信登陆“粤省事”小程序,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后,请在“热门服务”选择“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失业待遇申领。
定期失业金待遇申领操作流程:
1、阅读办事指南,点击“开始办理”;
2、进入资格校验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资格校验”按钮进行资格校验。
3、校验通过,进入填写信息页面,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自动获取联系电话、劳动关系终止原因、银行账户等信息。(无法通过数据比对自动获取的数据项目,则需要手工录入对应信息并点击“下一步”按钮上传资料照片。)
4、进入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材料。材料上传完毕后,进入信息确认页面,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如需修改则点击“修改”按钮,回到需修改的信息页面更正后继续提交。
5、提交成功后即完成业务申报。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情况可点击“业务详情”进入进度详情页面,如需办理其他业务可点击“返回首页”按钮返回首页。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法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