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发布时间:2024-09-06 17:22:07 来源:网络投稿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上海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金如何领取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参加灵活就业缴费的人员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缴费后,如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

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无法享受失业救济金。这是因为灵活就业从业人员只能选择性地为自己的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但却没有资格参与缴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然而,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经与用人单位共同支付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费用,且失业并非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同时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强烈的求职欲望,那么他们有可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获得失业保险金救济。

具体来说,非因主观原因离职的情况包括:

劳动合同提前到期终止;

用人单位提出解约并与之协商解约;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职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离开原工作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中所法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有观点指出,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在失业后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且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条件,经办机构应予以发放。这一法定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从事灵活就业相关工作,而不会影响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这表明,尽管灵活就业人员本身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在特定条件下,他们仍然有可能获得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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