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怎么办理?补缴是什么意思?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所谓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由于每一个地区都有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因此每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有所差异。
补缴是什么意思?
补缴是指单位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归集专户,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所需资料:
1、补缴清册(附表四)
2、单位补缴原因说明
注意事项:
1、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需为职工办理补缴:
(1)新增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职工因故少缴、逾期缴存、缓缴的;
(3)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要补缴的
(4)职工错提住房公积金后需要补缴的。
2、新增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和单位职工因故少缴、逾期缴存、缓缴的,当月补缴额不得超过当年法定的最高月缴存额;
3、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要补缴的,补缴额和汇缴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法定的最高月缴存额;
4、补缴起始时间超过单位设立或营业执照颁发日期之前的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法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