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式新变化了 具体是怎么变化

发布时间:2023-12-24 16:26:33 来源:网络投稿

烟台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式新变化了

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由之前的保留两位小数调整为整数(元以下四舍五入)。

本次规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相关法定和《山东省服务服务事项标准提升工作方案》统一进度安排,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3年12月29日晚上对业务系统统一进行切换。

一是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由之前的保留两位小数调整为整数(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是中心将于2023年12月29日晚上对业务系统统一进行切换。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工资的关系如何?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3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法定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按照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国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2021年12月国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法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核定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福州机部门(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规范后福州市2022年工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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