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本月退休工资会上涨吗?根据人社部最新消息: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那2023年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什么时候出炉?已退休工资如何计算计算公式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方法?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广东省历年来个人养老金调整的情况。具体来说,广东省的养老金调整是根据全国统一的调整比例来实施的。近几年来,广东省的养老金调整幅度如下:
2016年: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上调4.5%左右,计发的平均金额为214元/月。
2017年: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上调5.5%左右,计发的平均金额为225元/月。
2018年: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上调6.5%左右,计发的平均金额为240元/月。
可以看到,广东省个人养老金调整幅度是逐年递增的,调整幅度也比较稳定。但是,这个涨幅是否能够达到广大退休人员的期望呢?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为2367元/月,因此,很多人担心养老金调整幅度可能无法达到期望值。
总的来说,广东省养老金调整的方案还没有正式公布,我们暂时无法得知具体的调整幅度。但是,从历年的调整数据来看,广东省个人养老金涨幅逐年递增,比较稳定。虽然可能无法实现每人每月170元的目标,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广东省的养老金水平依然是非常高的。我们需要看到,广东省一直在努力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水平,相信未来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也会逐步完善,更好地保证广大退休人员的生活。
壹、2023年广东省养老金调整内容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予以照顾。
贰、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及补发时间
据以往经验,各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般会在6月底、7月初公布,7月底以前养老金调整的差额会补发到位。目前2023年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落地,等管网具体方案公布,社保君将第一时间为您整理,参考是2022年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作为参考。下次见。
我国对于民众的退休后的生活非常重视,我国自从统一调整养老金开始,到现在全国范围内每年退休金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
在2022年的7月15日,广东省消息,延续了以往的养老金调整模式,分别由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部分组成。
定额调整金额。每人每月定额加发28元。
挂钩调整。
1.与本人原基本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2.1%加发。
2.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计算公式:缴费年限《15年时,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额=15元;15年≤缴费年限≤20年时,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额=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大于20年时,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额=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20年)×1元。
倾斜调整。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人员再进行倾斜调整。计算年龄的时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对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分四个年龄档次进行倾斜调整。对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基本养老金,并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对企业入伍转干倾斜调整。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入伍转干,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仍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调整,2022年广东省人均养老金水平已达到3497元,比2021年上涨135元,全国
排名第12位。这样养老金水平对于人口大省、经济大省的广东省而言,还是又一定的差距的。
叁、2023年广东省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计算公式
大致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就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养老金上涨额度。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