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住房公积金方案出现哪些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3-08-20 11:55:54 来源:网络投稿

一、多地住房公积金新规出现哪些新变化?

1.江苏南京、河南驻马店力推“带押过户”

据社保网小编了解,3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即日起开办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同时指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

3月9日,河南驻马店市消息提到,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等方法。

2.江苏南京

2月末,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允许符合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与开发企业或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3.四川达州

1月,四川达州消息,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

二、公积金申请的贷款额度如何界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法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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