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转深圳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8-19 16:33:11 来源:网络投稿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并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经县级以上相关组织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且在广东省内的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临时缴费账户除外);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非临时缴费账户除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办理户籍迁移的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深圳就业并符合转入条件的或确定退休地在深圳的,前往深圳市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前往深圳市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

2.受理: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2)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工作人员审核办理条件与申请材料(即时);

4.审批:符合条件的现场受理(即时),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告知书》;

【后续流程:邮寄联系函、信息表;划拨基金】

5.办结:申请人申请转入手续完成;

6.送达: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进度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