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一般不能够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但是由于去年的新冠疫情特殊情况,国家给了临时性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司的答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选择自愿还缴社会保险费的,不需要履行任何申请手续。只要2021年底之前申请补缴就可以。
2021年只要缴费以后,相应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但是,2021年底进行补缴的,缴费基数是按照2021年当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选择。由于相应的缴费基数下限比2020年要高,需要补缴缴纳的钱数会更高一些。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补缴2020年的社会保险费,一般是需要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服务机构、税务部门进行申请。
另外,2020年的养老保险费可以补交,并不代表2020年以前的养老保险费也可以补交。
依据201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群体,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国家也确实还有一定的补交养老保险费的政策,但是并不适合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主要指的是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确立劳动关系,申请劳动监察维权等方式申请补缴,这种补缴需要缴纳滞纳金。但是相应的滞纳金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另外,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前,已经建立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参保缴费的个人,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继续缴费60个月以后,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齐。
总体来说,参加养老保险是非常划算的一种保障,性价比非常高。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是自由可参保,因此国家的限定的条件也多一些。还是建议不要指望退休时有优惠政策可以一次性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