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要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3-08-19 16:33:11 来源:网络投稿

所谓“五保”即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保教)。五保户常见于农村地区,针对的供养对象以农村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为主。但以上三类人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被认定为“五保户”,即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没有法定赡养扶养人或者虽然有赡养(扶养)人,但赡养(扶养)人不具备赡养扶养能力。

以上三种情况只有同时符合,就可以申请“五保户”。那么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扶养人”是如何进行界定的呢?我们基于5月8日民政部最新下发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来分别说一下:

第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劳动能力”的范畴:

1.60周岁的老年人或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一二三等级的智力或精神残疾人;一二级肢体残疾人;一级视力残疾人;

3.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只满足“无劳动能力”还不行,还需要满足“无生活来源”:

第二:“无生活来源”的认定:

一,各类收入(不包含养老金、高龄津贴、医疗保险、抚恤金等福利性收入)必须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同时,财产应当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最低标准。

满足一和二后即可被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后,还必须没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对“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认定范围如下:

1.特困人员或6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或重度残疾人或三级以上智力(精神)残疾,且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正在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4.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以上就是对“五保户”申请条件的界定,必须是同时满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抚养人或赡养抚养人不具备赡养抚养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那么如何进行申请和审核确认呢?能享受何种待遇?

先由本人书面向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或由他人代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之后街道办事处进行实地审核,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都是必要程序,并给出初步意见;

最终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通过。

至于“五保户”每个月有多少救济金则各地标准不一,我们日照市2020年的标准是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714元,除此之外还有“粮油米面”供给、服饰被褥供给、疾病医疗支出救济等,对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保证其不辍学。

现阶段民政部门可谓真正做到了“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五保户的日常生活是能得到充分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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