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那么多“轻易”的事情。只不过是以讹传讹,大家对不了解的行业有一种恶意猜测罢了。
首先要明白,个人医疗记录属于个人隐私,自己查询都需要走流程,何况保险公司作为非本人查询,同样要依法行事。
第二要了解我国有专门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这是国家制定的规章制度,民不究官不举时候还好说,但当我们个人真要追究的时候,这个“条例”就是国法是天条。
第三,如上图就是我国《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对保险公司调取我们个人病历的手续流程等规定。上面的内容写得很明确,除了个人和公司的有效证件,最重要的有两条:
1、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保险合同是要我们投保并缴纳保费之后,才能生成的。投保前最多能提供保险条款,而不是保险合同。
2、必须有查阅病历授权,这个授权条款一般在理赔申请书上面,也就是我们不填写理赔申请书,保险公司就拿不到调查授权。
前面这两条有多重要呢,只要一条不符合,但保险公司却调查到了病历,那么保险公司就属于违法行为。
第四、医保记录调查,在我们接触过的网友眼里,保险公司调查病历、医疗记录就是坐办公室鼠标一点,电脑上什么都看得到。其实哪有那么容易,无论是医院还是医保管理部门,你保险公司不拿齐全手续,要是被患者告了,谁来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