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没有退休制度,无法领取退休金,但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1991年我国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确首先在国有企业实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从那时起,每年劳动部门都有一项任务叫做“扩面”,就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其实,我们国家过去的用工体制是城乡二元体制,农村户籍人员是不能在国有企业实现就业的。当时只能是一些临时工、季节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以后,叫做农民合同工。有位老朋友说,“那个时候农民到工厂去打工,需要自己带干粮,而且要把挣到的工资交给大队。”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年轻人,肯定不会了解当时的情况的。
私营、外资企业用工不看户籍。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1年《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可以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农民合同工女性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比城镇职工女性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晚五年。
2014年我国实施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村、城镇的户籍差异,建立统一的城乡户籍制度。这种退休年龄的差异,才基本消除。
除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外,国家还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国家率先推动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1年又推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4年将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合并,统一了城乡待遇。其实,并不仅仅是农民没有退休制度,城镇的大量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只要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都不能领取相应的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为这些没有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群体,设立的一种低层次养老保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主要由个人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只要在当地实施新农村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已经年满60岁,就可以不用缴费直接享受。由于基础养老金全靠政府补贴,并且享受的人数比职工养老保险更多,相应的标准并不高。全国最低标准是93元每月,各个省市地方可以进行额外的补贴,山东省目前是142元,江苏省173元,北京市达到了820元,上海市全国最高是1100元。
从上海市的水平讲,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只要国家有足够的财力支撑,会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
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对所有年轻人都是公平的,只要参加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公式都是一样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家还略微向缴费基数较低、养老金较低的人群予以倾斜照顾。
为什么工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有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而农民没有?
这个也是历史制度变迁的问题。1957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1978年《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都有明确的退休退职制度的覆盖范围。1978年文件的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城镇无业人员一样,不属于退休制度的覆盖范围。
农民的养老制度,国家是通过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希望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对老年农民提供粮食和柴禾等生活的保障。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推动以后,每一个家庭都是按照承包地为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养老问题也是自己解决。为了体现对农民的照顾,20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同时还进行种粮补贴制度。鼓励农民扩大种植面积,形成职业化农民。一些种粮大户种上千亩土地,得到的补贴更高。
七八十年代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固定用工制度肯定是不适合社会发展的。如何解决就业职工的养老问题?将国有企业分给职工肯定不现实。每人分几个零件,肯定也不能跟农民一样实现安全的自主经营,更何况工厂是需要协作的。为此,1986年国家率先在国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对劳动合同制职工开始要求缴纳养老保险。最初,可能只想解决国营企业的养老问题,形成一种行业养老制度。但是,这又会形成国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体制障碍,所以国家渐渐放开了参保范围。
其实,每一个制度的完善,都要经历很长时间的发展。农民过去几千年一直就没有退休金制度,国家也无法让农民缴纳足够的资金,让他们一下子享受企业职工一样的养老金。国家只能通过逐渐的、小部分的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享受退休金待遇,逐渐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最终才能实现养老保险的全民覆盖。
这种做法,一方面不会对养老保险基金突然产生巨大的压力,导致已有职工的待遇大幅下降,另一方面,也鼓励了大家参保缴费,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稳定可持续运行,对整个社会有更好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