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在生活当中,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谁先来临,在现实当中有很多老人有可能刚办完退休手续,领了一个月的退休金就突然去世了,这是相当遗憾的一件事情。
而在老人去世之后,很多人都可能关心他们的养老金怎么办,以及能够获得多少赔偿等等。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退休老人去世之后,会有三方面的补偿,这些补偿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丧葬费。
所谓丧葬费是指职工因公死亡或者因残疾、退休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补偿费用,只要大家参加养老保险,不管是在职的时候去世还是退休的时候去世这笔费用都可以领取。
至于丧葬费能够领到多少钱,目前不同的地方规定不一样,我们来列举几个省的丧葬费标准。
1、广东,广东规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因非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按照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三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放。
2、上海,两个月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另外一次性增发救济费6000元。
3、北京,一次性发放5000元。
4、江苏,一次性发放6000元。
5、浙江,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三个月工资。
二、抚恤金。
所谓抚恤金简单来说就是发放给伤残人员或者死者家属的补贴费用,一般情况下想要领取抚恤金有两个条件:一个是领取人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个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来抚养。
至于抚恤金是多少,目前不同的省份规定也不一样。
1、北京,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予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
2、广东,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助标准为6个月工资,另外再加一次性6个月工资的抚恤金。
3、上海,标准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计发,其中:供养1人者,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
4、江苏,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14,000元。
5、浙江,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工资;供养直系亲属的,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物价补贴之和发放。
三、个人养老保险余额。
我国的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养老金,还有一部分是统筹养老金,也就是基础养老金。
按照我国社保法有关规定,如果退休老人去世之后,他个人账户余额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当然最终这个余额有多少,关键要看老人在职的时候缴纳基数和缴费年限,如果缴费年限越多,缴费基数越高,那么个人养老金余额自然会越多。
四、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领?
很多人都知道退休老人去世之后可以领取丧葬金和抚恤金,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需要什么材料,要到哪部门办理,程序是什么样,今天我们就简单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1、办理部门。
当地社保部门(目前很多地方有可能直接到政务中心办理)
2、所需材料。
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所需要的材料比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死者的死亡证明材料,比如死亡通知书或者火化证。
(2)死者的社保卡。
(3)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还没注销的,就提供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家属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含供养关系证明),这个证明一般由当地的居委会出具。
(5)指定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存折。
(6)办理人员的身份证。
准备好以上资料之后,就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到了现场按要求提交资料以及填写相关表格之后就可以,然后当地的社保部门就会审核,一般情况下在15个工作日之内会有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了钱会发放到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上,如果没有通过,工作人员一般会告知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