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之前实行的是企业养老,个人不缴费,退休后由企业发放职工退休金。
企业养老制度
在目前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咱们国家企业职工是企业养老制度,个人确实不用缴纳社保,但是可以有退休金。
为什么呢?因为当时市场经济尚未建立,当时的国企普遍具有办社会的功能,国企就是一个小社会,具有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可以实现内循环,也就是承担职工的老病死,职工以企业为家,退休后领取退休金,还有统筹外的费用。
所以80年以前的退休工人虽然没有缴纳社保,但是也有退休金,因为他们也是给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也要解决他们的老有所养的问题,这笔钱也可以视作退休后的工资。
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这样的企业养老的制度逐渐不适应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这构成了企业的重大的包袱和负担,不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所以,到了90年代,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
这份规定明确——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职工个人缴费标准开始时可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3%。
199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缴费不超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了,全部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遵循着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所以,这是由于历史和制度原则造成的,并不是说80以前的退休工人不交社保就不能拿退休金了,这对他们也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其实就跟对于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岁的城乡居民,个人不用缴费,国家免费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一样,因为他们也给经济发展出过力,他们由于时间原因没机会参保,所以虽然没缴费,没交社保,但是也能领钱。
所以,你不能用现在的眼光去看过去,要回到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理解,不能静止片面的看问题,而是要用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