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说原因,不说其他。个人认为主要原因有五个:
一、社保单位所承担的人力成本占工资的1/4
社保是以应发工资总额为基数(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不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缴的,合计比例为24%,其中养老16%、医疗7%(各地不一,包含生育)、失业0.7%(有地区差异)、工伤0.28(行业和地区差异)。
很显然,不缴纳社保或不按全额缴纳社保,能节省人力成本,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尤其是资金薄弱或资金紧张的企业尤为重要。
二、不按社保法缴纳社保处罚的力度较其他法律小
社保是法定义务。尽管有《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督促企业合法缴纳社保。但两法的处罚力度小,社保法的第11章、劳动法的第7章有关的处罚,多为行政处罚,鲜有刑事处罚。相对于偷税来说,轻得多。
一句话,违法成本低。
三、社保部门检查的力度小
社保部门一般有三种检查:每年度的年检、抽检、举报检查。年检是针对某个行业,并不是对全部行业;抽检,是对部分企业进行的。囿于社保部门的人手,不能对全部行业全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且力度尚欠。只有举报检查,才是真正有效果。
做不到,企业违法必究!
四、企业有侥幸心理
参考上述“三、社保部门检查的力度小”,不多说。
五、员工有忌讳
员工一般离职才去向社保部门举报,在职有顾虑。如果是在职举报,举报完后,一般在这单位也待不成了。
自今年11月开始,全国十几省市自治区发布公告,社保全面移交税务,社保由税务代征在全国铺开了。估计,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企业会越来越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