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损失最少的方式就是犹豫期内退保,可退已还交保费。犹豫期为签收保单之日起15日内(含签收日)。
②过了犹豫期退保,只能退现金价值,将会遭受损失。在《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每年保单对应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合同有写明。
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产品的配置应该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模型,现有保单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后再进行合理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