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国家设有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核定。
社会平均工资也有相应的口径,一般分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在岗肯定就业的,但是就业不一定在岗。从2019年5月开始,将要求统一社保缴费基数的口径,目前使用的是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比城镇非私营单位降低了20%的30%。
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应当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均值计算。其中加班费、年终奖、津贴补贴、病假产假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都要统一计算。
缴费基数的高低对于养老金的影响是全面的。按照养老金计算公式,退休人员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养老金,虽然没有体现个人缴费基数,但是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就是缴费基数的平均档次而已。比如说按照60%基数缴费12个月,退休可以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基础养老金。如果是按照100%基数缴费,基础养老金变成了1%;300%缴费领取2%。虽然有效缩小了养老金待遇的差距,但是依然是多缴多得。
个人账户养老金,跟个人账户余额和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有关。个人账户的余额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划入的,因此跟缴费基数密切相关。
由于参保人本人在企业缴费的话,自己也需要承担缴费基数的8%,相当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是自己给自己积攒的待遇了。而且万一自己领取不完就去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个人是不会亏本的。
所以,总体来看,企业只要没有按照真正的缴费基数缴费个人是肯定亏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维权,要求单位按真实基数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