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积金贷条提取流程介绍(南宁)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贷款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年限;

2、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5、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租住普通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也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提取额度为超出家庭年收入15%以上的租金,且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受理时限为租金发票开具一年内,每年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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