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和城镇职工医保,这两个保险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连续三次来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第4次仍然没有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而是签了5年这样的合同,公司这样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在跟国在的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时候,第1次可以签订一个固定的劳动合同,第2次也可以签订一个固定的劳动合同,当然这个固定的劳动合同可以是一年可以是三年可以是5年,也可以是8年,也可以是10年,这个是不受任何约束的。

但是当第3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那么这种情况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所谓的这个无固定期限,并不是指所谓的长期劳动合同,它只是说没有固定的期限,也就是说不以这个有限的期限来约束劳动合同的存续时间,它是这样的一个概念。

就是说这个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可以是一年可以是三年可以是5年,可以是7年,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说,有权利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个人也可以提出辞职,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说应该来说是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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