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交社保有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题主已经到达法定领取养老保险金月192元的条件,不能够再补缴养老保险了。

主要是当初缴费档次太低了,现在才月领192元。计划再多补缴些,月领千二八百的,多好。但机会只有一次,一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保险金,再无补缴机会,只能等国家统一调整增长吧。如2018年国家就将基础养老保险金由70元调高到88元,增涨了25%以上。

对于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条件:

一是对于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条件是这样的。

凡2014年2月21日未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一次性补缴十年的养老保险费(即国发<2014>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实施。

可以选择补缴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补缴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由自已根据当事人的能力和实际情况确定,缴足15年,不再缴,终身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城乡居民再无任何法定条件补缴养老保险。

二是对于城镇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的法定条件:

(一)有完整的人事档案能够按法定程序认定视同缴费的,可以认定视同缴费。漏缴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补缴。

(二)沒有视同缴费的,且从1991年12月开始曾经缴纳过养老保险的,一直在用人单位工作,中间断缴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

(三)原来在企业工作,认定了视同缴费,缴纳了社会保险,又下岗失业并沒有享受到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的人员。这些人只要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缴纳了社会保险,也可以补缴。

最后是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沒有满60周岁的,都可以从2011年7月1日以后补缴养老保险。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沒有缴足15年的,可以依法延长五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

延长五年后仍然沒有缴足15年的,可以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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