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份134号文下发以来,保险公司纷纷着手对在售相关产品进行调整下架。虽然国庆前也有不少保险公司和保险营销员借机进行停售炒作,但“快速返还”理财型保险的时代已然成为过去。
如今,距离134号文10月1日正式实施已有20天,各方情况如何呢?
1、N多快速返还年金保险和附加万能账户的年金保险,尤其是一些触碰到134号文“底线”的保险产品停售
停售,对保险公司而言,并不意味着从此以后再无保费收入,“停售”对于已生效的保单不产生影响,险企仍可以通过续期业务收入提升保费收入。毕竟之前大部分年金+附加万能组合缴费年限一般为3年/5年/10年。
停售,对已经买过产品的投保者而言,也不产生较大影响。业内专家表示,保险产品的停售对已售产品的服务并没有影响,一切都能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条款进行,直到产品合约期满为止。当然,该续交的保费不能忘,以免合同失效。
2、年金产品仍是明年开门红主打产品,不过,新产品没有附加万能险,或者推出“年金+万能”双主险
每年1月“开门红”期间,快速返还的年金保险与高收益的万能险组合,是给保险公司带来大量现金流的主流产品。可这次与往年相比,同样是分红型年金产品,一个必然的变化是,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时点将从以前的最短10天变为5年。为弥补首次给付时间延后的“弱点”,保险公司可能将通过将提升预定利率直至上限、提高返还比例等措施来增加产品吸引力,同时还可能将保障期限延长,给客户更久的保障。
至于“年金+万能”的双主险模式,则是考虑一方面应对134号文规定,一方面继续保持能为客户资金增值的优势。毕竟134号文——即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针对寿险产品设计提出了多项规定,其中对市面产品影响最大的有两条:其一是禁止年金、两全保险等快速返还,首次返还必须在产品满5年后,且每次返还不能超过所交保费的20%;其二就是万能险不能作为附加险存在。
3、未来,以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突出保障功能的长期年金产品、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产品的热度或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