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的保险业既有满意之处,又有一定的保留。满意之处是因为最终还是拿到了商业养老保险,没有“上当受骗”。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是养老保险的保障,没有跑赢“通货膨胀”;第二是保险公司的当年承若的服务根本没有兑现;第三后期跟踪服务的保险从业人员的售后服务,以追加保险为目的,没有真正的服务意识。
笔者在二十年前,一次性趸交了十份560元的商业养老保险,退休之后享受每年5600元的养老金,还有2万元身故补贴费用。如果按照当时的物价,这一笔保险无疑“十分划算”,但是,与物价上升的幅度相比,还是没有占到便宜。
当年的5600元,与今天的同等数量,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上。这一笔保险养老金的利率测算,应该偏差较大;保户明显吃亏了。每年5600元的商业养老保险,难以满足现在的基本生活费用。商业养老保险如果不能跑赢通胀,今年普通老百姓还是难以接受这种保险形式。
事实证明,商业保险的所谓售后服务,形同虚设。虽然客观上有保险人员变动频繁的因素,但是,保险公司的承前启后工作没有做好。笔者二十年来,极少有保险业务来跟踪服务,当年的签单的保险业务员早已经离职,保险公司的业务部门没有跟进式服务。
购买的另外一款年交的商业养老保险,好几次差一点因为错过时间,因迟交导致保险作废。今年接到了几个保险公司的“老客户优惠活动”,其实是借此名义来让你追加其它商业保险的险种。
什么“免费体检”、“老客户领礼品”等等,都是商业保险促销的手段,并不是真正来关心老客户。长此以往,感觉二十年来商业养老保险还未真正树立自己的品牌,与上述情况有很大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