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出一个结论:
如果没有受遗赠人,老人的房产充公;如果有受遗赠人,房产归受遗赠人。
上述结论的依据是,按照我国《民法典》有关继承方面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老人没有任何亲属,意味着没有继承人。但是,上述规定中还有一个词:“受遗赠”——遗赠,指的是去世人生前把自己的财产安排给非法定继承人的情况。这个“非法定继承人”,包括了个人、社会组织。
实现遗赠的手段包括:通过遗嘱的方式,或者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将财产遗赠给他人。
所以如果老人生前有过上述两种行为,则老人的遗产归受遗赠人所有。
如果老人生前未做出过上述动作,则大概率情况下,遗产充公,用于公益事业。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老人生前未做出过上述动作、但是生前主要依靠他人扶养: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这时候,扶养人也有权利主张分得其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