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存款利率调整 调整后银行存款利率哪些下调?

发布时间:2023-08-19 16:33:11 来源:网络投稿

  银行存款利率为什么要调整?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上限确定方式变了。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下称“利率自律机制”)公众号发布文章称,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

据了解,2015年,央行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同年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开始运作。此前,为有效维护存款市场利率定价秩序,在利率自律机制协调下,金融机构经过自主协商,形成了按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存款利率自律约定上限。此番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调整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点,存款利率将有何变化?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文章中表示,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东吴证券在研报中指出,长期以来,多数地区的自律机制要求:对20万元以上的大额存单,国有行、股份行及城商行、农商行的定价上限分别为基准上浮50%、52%、55%,这意味着1年期和3年期大额存单的最高利率是2.325%和4.2625%,实践中大量的中小银行选择“顶格上浮”。

文章称,按照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利率上限,存在明显杠杆效应。由于长期存款基准利率较高,执行利率也明显偏高,扭曲了存款的期限结构。特别是个别金融机构利用长期存款利率较高的问题,通过多种不规范的所谓“创新”产品吸收长期存款。其他银行为稳定存款来源,被动抬高存款利率揽储,推升整体负债成本,出现了存款市场由坏银行定价的问题,不利于存款市场有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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