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行跨境担保外保内贷担保履约及外债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提问:

上海中行跨境担保外保内贷担保履约及外债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理财序回答:

上海跨境担保外保内贷担保履约及外债登记:

1、担保履约币种与债务提款币种一致,金融机构可直接与境外担保人办理担保履约收款。

(1)境内债务人从事外保内贷业务发生担保履约的,在境内债务人偿清其对境外担保人的债务之前,未经外汇局批准,境内债务人应暂停签订新的外保内贷合同;已经签订外保内贷合同但尚未提款或全部提款的,未经所在地外汇局批准,应暂停办理新的提款。

(2)境内债务人因外保内贷项下担保履约形成的对外负债,其未偿本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超出上述限额的,须占用其自身的外债额度;外债额度仍然不够的,按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借款进行处理。

(3)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债权人,发生境外担保人履约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办理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时,应在申报单上填写该笔外保内贷登记时取得的业务编号。

境内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办理外保内贷业务时,应向债权人真实、完整地提供其已办理外保内贷业务的债务违约、外债登记及债务清偿情况。

2、担保履约币种与债务提款币种不一致需结汇或购汇的,债权人(金融机构)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金融机构申请担保履约款结汇(或购汇),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书;

(2)外保内贷业务合同(或合同简明条款);

(3)证明结汇(或购汇)资金来源的书面材料;

(4)债务人提供的外保内贷履约项下外债登记证明文件(因清算、解散、债务豁免或其他合理因素导致债务人无法取得外债登记证明的,应当说明原因);

(5)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外债登记:

发生境外担保履约的,境内债务人应在担保履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短期外债签约登记及相关信息备案。外汇局在外债签约登记环节对债务人外保内贷业务的合规性进行事后核查。发现违规的,在将违规行为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后,外汇局可为其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债务人应当向外汇局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办理外债签约登记的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外保内贷业务逐笔和汇总情况、本次担保履约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担保合同复印件和担保履约证明文件(合同文本内容较多的,提供合同简明条款并加盖印章;合同为外文的,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债务人印章)。

(3)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文件,中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4)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债务人财务报表。

(5)外汇局为核查外保内贷业务合规性、真实性而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境外债权人注册文件或个人身份证件)。

附录:

中国银行简介:

中国银行全称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ofChinaLimited,简称BOC),成立于1912年2月5日,总行位于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是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航空租赁,旗下有中银、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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