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说算了,即使知道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也不想去计较,毕竟企业是强者,劳动者是弱势方;但其实如果每个人面对一些黑心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任由发展的话,那企业只会更不以为然,继续坑害着更多员工。所以对待企业违法坑劳动者的情况,不存在客不客气、忍不忍让的问题,而是我们的态度表达:不是我们的我们坚决不要,该是自己的也应该通过合理途径争取。
那很多私企员工每天工作长达12小时,违法了吗?答案是不一定,得看单位是实施的什么工时制。
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这是针对标准工时制下的规定,如果是特殊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对劳动时间的规定则不太一样。
题主可以先看看自己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签订是什么工时制,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就默认为是大众所熟识的标准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就是一般认知意义上的5天8小时。也可劳资双方约定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标准工时制下,如果平时加班,支付1.5倍的加班费。休息日加班的,要么单位在后面安排你补休,或者就应该支付2倍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支付3倍加班费,不能用于调休。
标准工时制下,如果每日工作12小时,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的,那确实违法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综合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主要针对工作量不稳定,受季节性等外界因素影响大的岗位,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这种情况下,即使每天工作12小时,也不一定违法。
周期内累计的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时的,计算加班费即可。
3、不定时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每日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一种工时制度。
在企业中一般高管层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完成一定的劳动定额或参照特定的考核标准,工作时间相对不受限制,可以灵活的延长或缩短,即使超出标准工时部分也不违法而且不算加班费。
对应以上内容,如果公司确实违法了,那建议劳动者提前收集考勤记录、工资单等相关证据,必要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