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本带利最高偿付50万,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并非单指本金。
按照《存款保险条例》里第五条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但是需要注意,《存款保险条例》所担保的仅是银行存款(能吸收存款的机构,包括信用社等),并不包括银行理财和银行提供的货币基金等。所以在存小型城商银行或信用社时需要注意50万这一数额(特别是别将存款存成保险),因为小型城商银行或信用社较容易倒闭。
自我国成立以来,有两家银行或信用社倒闭,分别是海南发展银行和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其中海南发展银行是因过渡挤兑导致倒闭,而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主要因为腐败倒闭。
可不管怎么倒闭,央行都进行了兜底,先行支付给存款人的存款资金。但是商业银行作为商业行为,而最大的风险由央行来承担,这显然是行不通的,于是国务院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那么银行倒闭赔偿金从何而来呢?其实整个实施方案就是给存款交保险,设立存款保险基金,让每一笔存款都上交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如果银行倒闭,那么相应的赔付金由保险基金资金先行垫付,从而完成保障的整个流程。
那么超过50万部分是否就不赔了呢?按照《存款保障条例》第五条规定: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从《存款保险条例》上分析,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也就是说,当银行资不抵债,存款人只能自认倒霉了。
但是事实应该并非如此,因为2017年8月银监会正在起草的《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并未问世。如没有相应的处置条例,如何谈清算财产受偿呢?比如出现挤兑风险致使银行倒闭,并非贷款企业不归还,那么用户如何受偿?总不能不陪了吧!
所以,理财序的个人观点是超过50万部分仍然由央行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