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话,签订空白合同、空白借据在业内是经常出现的事情,但这是建立在所有资料合规、借贷双方对借款各项细则都清楚并按照这个细则进行的,在双方利益都没有收到侵犯的前提下成立的,并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重要的贷款细则是要填写完整的。按照题主的陈述有点混乱,你本人没有去过银行、合同是你签订的,手工单据(应该是借据)不是你签订的,那么就有问题了。
一、如果合同、借据上的签名都不是你本人签订,贷款的金额也和你当初申请的金额不一致,这笔贷款就存在银行方违规的行为了。你可以申请笔记鉴定,另外现在银行都是规定签订合同必须在银行营业网点监控可见的地方签订,严格的银行还需要影像资料留存,重点是你对贷款发放金额有异议,这就需要重视了,如果你所陈述的是真实情况,你大可先进行投诉,银行合规部门进行调查,再根据真实情况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二、如果只是你提前签了空白合同,借据上签名也是你自己的,银行也确实将贷款发放到你预留的本人银行账户上,那么这笔贷款是有效的,你最多也只能投诉经办的客户经理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有违规操作行为,对合同本身法律效应没有影响。
无论是银行更改了合同金额,还是临摹你的字迹签名,简短说下结论:
只要合同、借据是你的签名,你确实收到了银行打款,合同就是有效的,过程漏洞另说;
合同、借据是你的签名,银行打款有出入,你可以打印相关交易明细和调阅你填写的申请资料进行申诉,先想银行合规部门申诉,内部调查,协商不成你就起诉;
如果签名、打款金额都有出入,那么就是资料造假,银行方绝对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