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第一、为何客户存款的存单不给客户自己保存,而必须有银行保存?
当初宋女士在存款的时候,程某以不允许提前支取为由,将宋女士的存单保留在邯郸银行渚河路支行。虽然渚河路支行可以与她签署《邯郸银行代保管协议书》,相当于代保管贵重物品,并承诺存单到期后无条件返还。但这本身就是一种违规的行为,因为存单是客户作为存款的重要凭证,必须由客户本人保管,银行无权私自帮客户保管存单。
第二、宋女士在邯郸银行到底有没有存款一看系统就知道,为何邯郸银行说需要调查?
5月6日,邯郸银行总行办公室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程某系邯郸银行员工,但并非副行长,邯郸银行总行4月初知道了此事,因为事情较为复杂,目前正在调查。 此外,对于上述资金是否存入了邯郸银行账户,以及邯郸银行渚河路支行是否有代保管存单业务等问题,该负责人未给予正面回应。
第三、为何邯郸银行迟迟不公布年报?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金融债券存续期内,所有发行人、担保机构应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目前绝大部分银行都遵守这个监管要求,在4月30日之前完成了年报的公布。
但是目前邯郸银行2018年年报迟迟未公布。现在距离4月30日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但邯郸银行却没有公布上一年的年报,而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年报仍在审计中,可能于2019年7月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