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存款金额的大小了!
自2015年5月1日开始,我国的银行业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只要在我国经营有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包括外资银行)都纳入其中了,包括地方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若银行出现倒闭,个人和单位的一般性存款都由存款保险基金负责偿付。其中,个人在同一家银行的一般性存款的偿付上限为本息不超过50万元。
因此,如果银行倒闭,那么首先就会由存款保险基金向储户做出偿付,只要本息不超过50万元的,都会得到全额偿付;而如果超出这一上限的,则依法从银行清算资产受偿。也就是说,先由存款保险基金赔付,不够的再从银行清算的资产里按比例赔。我国改开四十多年以来,海南发展银行是唯一倒闭清算的银行机构。
事实上,我国的银行业受到的监管还是比较严格的,而且由于银行倒闭事关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一般是不会轻言倒闭的。我国处置银行危机的一般思路是,先指定资产规模大、实力强的银行来接管出现危机的银行,然后再重组当事银行,尽可能实现内部消化。比如,2019年的锦州银行、包商银行风波等,就先后是工行和建行出面接管重组了这两家银行,对个人储户来说,基本没有实质性影响。只有到了实在重组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允许倒闭和清算资产。也只有到了这时候才会启动存款保险基金向储户偿付。
总体来看,银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以后出现某些银行倒闭是很正常的事(没有反倒不正常),但是只要投资者的一般性存款金额没有超过50万元(金额会随经济发展和存款规模调整),就不用担心银行倒闭取不出钱的事。如果金额较大,可以采取分散存款或直接存入国有六大行,这就是双保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