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被同行骗了10亿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近日,一起涉及10亿元理财资金的银行间疑似“飞单”案,正在湖北高院受理。

原告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于2015年通过通道方东吴证券购买了建行咸宁分行一款名为“乾元”的存款型保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6.3%。金额10亿元,为兴业银行自有资金。

产品本应于2017年4月21日连本带息兑付。但到3月份,该交易合约签署方建行咸宁分行潜山支行行长肖俊突然被公安部门控制。建行咸宁分行坚称该协议是建行咸宁分行潜山支行行长肖俊的个人行为,产品、合同、公章均系伪造,建行咸宁分行毫不知情,也拒绝兑付。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一纸诉状将建行咸宁分行和东吴证券一起告上法庭。

事情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如今看来,这种交易的确存在多个疑点:

疑点一,这笔产品的收益是6.3%,而同类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4%-5%之间。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对产品收益高出同类一大截不可能不敏感。

疑点二,肖俊是咸宁分行辖下潜山支行的行长,但该产品所盖合同章却是建行咸宁分行。

疑点三,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兴业银行总行的风控文件也显示:本笔业务办理前,分行须落实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保本理财产品已完成相关监管机构的备案手续。登录中国理财网,理财产品对应的资产信息和产品本身信息都可查到。兴业银行的不知情,简直不可思议。

疑点四,正常情况下,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将10亿元划给东吴证券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开设的托管账户,之后东吴证券依据理财协议在建行咸宁分行开户,然后按照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指令将钱划进该账户。假理财意味着,10亿元资金没有进入建行咸宁分行的理财产品通道。对于这些,兴业银行也不可能不知道。

疑点五,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在投资期内,银行和投资者均无提前终止权。但在2016年7月,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指令东吴证券和建行咸宁分行签订一份提前兑付协议。要求建行咸宁分行在2016年底之前兑付10亿元本金,收益则按照原来约定时间兑付。截至3月底,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仅追回了1.37亿元,剩余资金去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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