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贷款迟迟不放款,说是要买贵金属才能放款,现在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这个事太好办了。德先生给指上一小招,听话呀,去买贵金属啊,但是同时要取好录音证明啊。当贷款合同全部下来之后,贷款发放完毕,再去同邮储银行商议,退还贵金属或者理财产品。如果对方不答应,就向银保监会投诉一下呗。这是标准的194号文所指的侵犯消费者权益乱象中的一种典型行为。
在2019年银保监会发放的194号文中,针对银行业侵犯消费者权益乱象,其中第三大点“产品销售方面”中的第五项明确指出:
“强制捆绑搭售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接待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办理保险信用卡,大额存单等业务或强制要求向特定第三方合作机构购买产品或服务。”
这一点明确的指出:任何在贷款过程中所搭售的其他行为都属于违规行为,当然也包括销售贵金属的行为。销售贵金属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也就是说代理业务,银行可以在其中赚取中间费用,增加利润。但是这种销售必须是在客户自主自愿的过程中发生的,而不是要求买了贵金属就可以发放贷款,设置贷款前置条件违规行为。
其实客户在取证也非常简单,只要用手机录音下同银行贷款人员的往来谈话即可。在录音中询问此笔贷款情况,是否一定需要购买贵金属才能发放贷款,购买贵金属之后何时能发放?将购买贵金属和贷款发放的关联,询问清楚,取好证据即可。
未来等待贷款发放完毕,客户提款结束之后,就可以以此同邮储银行的贷款主管部门进行商议,先礼后兵呗。先协商是否能退归因素,因为这是贷款发放条件之一,现在不需要此归金属,希望能退还银行。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拿出194号文给对方知晓,这可能属于违规行为,如果不予退还,那么将向监管部门投诉,让监管部门来进行识别是否属于销售乱象。到了这一步,基本上全部退回的。
如果真的邮储银行不予退还,那么写一个情况说明,附上录音证据,向当地银保监局进行投诉和举报。可以很负责任的说,只要录音证据取得反正基本上很快此事得以解决。同时银行也绝不敢提前回收贷款,做所谓报复之举。
其实可以理解银行想多一些利润,多一些收入。但是利用发放贷款的便利条件去搭售,肯定就是大大的违规了。如果真正能分析贵金属的未来走势和投资价值而客户愿意主动购买,那才是两得利的好事呢。
邮储银行目前是我国第六大商业银行,在回归上市之前确实想急切的增加利润,嗯,现在已经上市成功了,估计后面的违规现象会越来越少。我们也期待这个变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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