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穿透登记再细化通知:不得按投资比例拆分登记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银行理财穿透登记再细化通知:不得按投资比例拆分登记


近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简称 登记托管中心 )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穿透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完善理财投资业务和登记工作制度,并且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简称 理财登记系统 )中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登记底层基础资产和负债信息。此举意在落实银行业理财业务穿透管理的要求,全面、及时掌握理财资金投向,防范理财业务风险。


《通知》要求,对于银行理财资金购买各类资产管理计划,以及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的方式进行投资的情况,必须通过理财登记系统对底层基础资产或负债进行登记。


细化穿透登记原则


实际上,为落实对理财资产的穿透式管理,中央结算公司此前发布过不少有关规范理财产品穿透登记工作的文件,此次文件是在以前政策基础上的再次细化与强调。


例如,《通知》要求,理财资产登记应遵循分层登记原则,即先登记理财产品首次投资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和协议委外信息,再登记其持有的所有底层基础资产和负债信息,不得省略资产管理计划和协议委外而直接登记底层信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每周五前登记资管计划和协议委外截至上周日的底层资产情况,并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登记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的底层资产情况,确保登记的及时性。


上述条例在中央结算公司2016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理财投资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中也有提及,如 必须先登记资管管理计划,再按周、按月登记其持有的所有底层资产或负债情况,不得省略资产管理计划而直接登记底层信息 。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政策所不同的是,《通知》最新要求,登记底层基础资产及负债时必须以整个资产管理计划或协议委外在登记日期的实际规模为单位,不得少登或按理财资金投资比例拆分登记。这也意味着,即便一家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资管计划的规模少于整个资管计划的总规模,其所登记的资产和负债信息也必须是针对整个资管计划。(来源: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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