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突然要求离婚,分割房产,我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通过您的描述,如果您本人没有同意离婚的想法,建议拒绝。但是,从个人感觉上来讲,其中有些蹊跷。

这里有几个问题:

孩子复读与否,并没有看出与离不离婚有什么关系。

不知道复读与否,与离婚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难道离婚之后,就能逼着孩子不复读了?好像没听说、见过这种事情。

另外,即便有关系,阻止孩子个人的意见,对于孩子来讲,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孩子自己的选择,是出于上进的心态,这对于孩子来讲,是好事,也值得父女的尊重和鼓励,为什么用不着边际的理由来阻止孩子努力实现自己的愿望?

我们把您老公提到的方案捋一捋,看看最终有什么变化。

1.先说说份额变化。

我们比较一下,看看您与您老公的份额有什么变化。其中:

B套我们不说,没有变化;D套不涉及,也不谈。我们只说说A、C这两套房子(仅按照套数计算,不算面积大小):

A套:原来您老公有一部分份额(假设四个人均分,各自1/4),您有1/4份额。假设您老公、您公公都同意过户到您与女儿名下,您和女儿相当于各自1/2套。

C套:原来是您个人的,现在归属于您老公。

最后的结果您会发现,如果按照您老公的方案:

您原来有1+1/4套房,现在变成了1/2套。

您老公原来有1/4套,现在变成了1套。

这就是变化的结果——如果不考虑面积的话,您少了3/4套房,您老公多了3/4套房。

2.再说说如果更名,对于房产处置有什么影响。

变化之前,A套房子,四个产权人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单独处置。变更为您和您女儿名字之后,一样,您和女儿,谁也单独处置不了。

变化之前,C套是您自己的,可以随意处置,不需要征求任何人意见(是娘家的赠与,且赠与给个人的)。变化之后,C套是您老公的,他可以随意处置,不需要受制于任何人。

所以,前后变化的结果,就是您个人处置权没了;您老公本来没有个人处置权,现在变成有了一套房子的处置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您老公应该是算过的。如果真只是跟孩子上学有关系,很简单:假离婚,原来的房子该是谁的还是谁的,何必多此一举?

所以,或许其中有些蹊跷。如果您不打算离婚,直接拒绝;如果有了让您无法接受的客观原因、必须离婚,更不建议做房产变更,保护好自己和女儿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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